
交强险赔偿范围及标准一览
交强险赔偿范围涵盖了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包括医疗费用、死亡伤残以及车辆损失等,赔偿标准则根据事故责任划分,无责任方最高可获得限额内的全额赔偿,具体赔偿金额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而定,以确保受害方得到合理赔偿。
交强险赔偿范围明细和标准
一、赔偿范围
交强险赔偿范围主要涵盖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两部分,具体包括:
(1)死亡伤残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2)医疗费用赔偿: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营养费。
(3)财产损失赔偿:对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受害人财产损失进行赔偿,如车辆维修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以及道路设施、其他财产的损失等。
二、赔偿标准
交强险赔偿标准根据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是否有责任而有所不同,具体分为有责任赔偿限额和无责任赔偿限额:
(1)有责任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万元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万元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
(2)无责任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万元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元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
交强险赔偿范围明细和标准的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明确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这一条款确立了交强险在交通事故赔偿中的优先地位,为后续法规提供了基础框架。
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详细说明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即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责任限额内赔偿。该条例还规定交强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包括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及无责任赔偿限额。
第二十三条:授权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具体责任限额,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这为赔偿标准的动态更新提供了法律依据。
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
第八条:进一步细化赔偿项目,明确死亡伤残赔偿涵盖丧葬费、死亡补偿费、残疾赔偿金等12项费用;医疗费用赔偿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等7项费用;财产损失赔偿则针对直接财产损毁。该条款还规定了有责和无责情况下的具体赔偿限额,如2025年标准中,有责时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万元,无责时为1.8万元。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确立交通事故赔偿顺序,即交强险优先于商业险和侵权人个人财产赔偿。这一条款强化了交强险在赔偿体系中的核心地位,保障受害人能优先获得基本赔偿。
5.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
细化交强险赔偿标准及争议解决规则,例如明确财产损失包括直接损毁和间接损失(如停运损失),并规定赔偿限额的调整机制。这些解释为司法实践提供了具体操作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