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借款要租赁几十部手机?非法放贷又出新花招 租机套现陷阱深

借款要租赁几十部手机?非法放贷又出新花招 租机套现陷阱深。租了40余部手机,借款18万余元,却需偿还“租金”40余万元?检察机关经过引导侦查和自行补充侦查,查明犯罪手法,厘清犯罪链条。
租机背后暗藏非法放贷。这类贷款小广告常常打着低息、快速放款的旗号,实际上隐藏着非法放贷的犯罪链条。借款人陈女士因急需用钱,通过租机变现方式贷款,结果背上了巨额债务。
2024年3月12日,上海市静安区法院对全市首例租机放贷案作出一审判决,以非法经营罪判处被告人戴某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100万元。法院还支持了检察机关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
2024年2月,陈女士向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报案,称自己通过租机方式从某平台借款18万余元,但实际需偿还40余万元。因急需用钱,她联系了贷款中介吴某,对方介绍了一种无需抵押、征信的贷款渠道,即通过租机平台分期租赁手机再折价变现的方式借款。陈女士通过吴某提供的二维码下载安装了一款名为“某商城”的App,并在线签订了“分期协议”,约定在3个月内分12期支付给平台约手机价值两倍的租金,期满后获得手机所有权。
吴某声称收到首期租金后会将租借的手机邮寄至指定商家进行回收评估,扣除中介费、手机“折旧费”后,剩余费用归陈女士。陈女士以为只需租赁几部高价值手机即可凑足借款数额,但吴某表示这些租赁的手机都是折价出售,不能按市场价计算。最终,陈女士先后从“某商城”租得40余部手机,套现18万余元,但在3个月内需偿还的“租金”已高达40余万元。
接报案后,静安分局迅速立案侦查。根据线索,侦查人员怀疑这起债务纠纷背后是一条非法放贷的产业链。2024年2月21日,侦查人员抓获犯罪嫌疑人戴某并扣押涉案物品。
该案放贷手法较新,涉及租机平台、贷款中介、手机回收商等多方。戴某到案后否认变相非法放贷的事实,辩称平台从事的是手机分期买卖业务,分期利息略高于市场利率,其并未从中收取高额利息,客户是自用还是出售套现他并不知情。
上海市静安区检察院依法介入,与公安机关会商案情,建议围绕租机放贷链条加大侦查力度,尽快恢复涉案平台数据,查实借款人数、金额等关键事实。经进一步侦查,检察官基本还原了戴某以租赁手机为幌子变相向社会不特定对象非法发放贷款的犯罪事实。
2023年左右,戴某认识了几个贷款中介,了解到“租机放贷”这项业务。2023年7月,他设立了一款名为“某商城”的分期租赁App。为了获取客源,戴某找到吴某、秦某等贷款中介,承诺给予丰厚报酬。贷款中介引导客户下载App,签订租机协议,然后将分期租赁的手机邮寄至戴某安排的手机回收商处折价变现。扣除中介费、分期利息、折旧费后,平台将剩余的钱款打到贷款客户的账户上。借款人需按照租机协议支付高额账单,包括手机价值两倍的租金、手机回收差价及中介费用。
2024年8月29日,案件被移送至静安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审查期间,检察官发现戴某手机内存储了多份放贷记录及获利表格等证据材料。面对补充调取的证据,戴某承认自己通过贷款中介找客户,以租机平台为幌子,向不特定多数人非法放贷。经审计,2023年7月至2024年2月,戴某以租机方式共向130余人放贷,金额共计170万元,年化利率为37%至1155%不等。
检察官还发现戴某手机中储存的部分借款人手持借款合同与现金的照片,怀疑戴某存在线下放贷的行为。经讯问,戴某承认这些照片确是其向他人发放高利贷时留存的凭据。现已查明,2023年4月至2024年2月,在未经监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戴某向40余人发放贷款200余万元,年化利率为76%至2520%不等。
此外,办案检察官发现除了吴某、秦某外,还有多名中介人员向戴某介绍借款人。检察机关将上述线索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建议进一步查清中介人员身份及相关事实。目前与该案关联的贷款中介吴某、秦某,手机回收商陈某等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在审查过程中,检察官发现有同一借款人经不同贷款中介介绍至不同平台借款的情形,且在戴某的电脑和手机中发现一份含有几千条公民个人敏感信息的表格。戴某供述这些信息是在金融行业交流群里下载的,有些小贷公司或贷款中介会把筛选使用后剩下的客户资源通过交易、交换等方式流入市场。结合表格、聊天记录等证据,检察官查明戴某在非法经营高利贷的过程中,利用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拓展客户。
2025年2月11日,静安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对戴某提起公诉,并一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戴某永久删除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数据,并在国家级新闻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下一步,静安区检察院将在全链条惩治金融犯罪的同时,持续深化源头治理,就该案中反映出的问题制发有针对性的检察建议,并与相关金融监管部门协作配合,常态化开展预防金融犯罪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护航区域金融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