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3年未结婚女方被要求返还18万,法院:人情往来不属于彩礼范畴,你怎么看?

订婚3年未结婚女方被要求返还18万,法院:人情往来不属于彩礼范畴,你怎么看?

3月24日,邵阳新邵县人民法院通报了一起彩礼纠纷案。刘娜(化名)与王鹏(化名)2019年4月订婚,男方支付彩礼8万余元并同居三年但未登记。2022年3月刘娜提出分手,王鹏起诉要求返还18万元彩礼及花费。刘娜方反驳称实际彩礼仅5万余元,且王鹏拒领证导致分手,不应返还。法院审理认为,婚约财产属附条件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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